又到一年“3·15”,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在1983年將每年的3月15日確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此后,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會舉行各種活動,以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作為與消費者日常生活距離最近的消費品類之一,家電自然而然成為每年“3·15”活動的重點關注對象。在315到來之際,西柚盤點了關于家電消費時的各種“套路”,希望能給廣大消費者提個醒,避免踩坑,如果自身消費權益受到侵犯,要及時、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在行業角度,也希望各企業能共同努力,改善行業中的亂象,營造出更加良好的消費環境和發展空間。

套路一:虛假宣傳
對于消費者來說,廣告宣傳是了解商品最先、最快捷的方法,然而,一些不法經營者為了誘使消費者購買,在宣傳中故意夸大、或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信息,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進行了購買,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典型案例:蘇泊爾在宣傳靜音破壁機廣告中,在展示對比機時,破壁機運行聲音巨大,還混入了沖擊鉆的聲音,而在展示其全靜音破壁機時,在打碎巴旦木仁和桃仁時,卻沒有發出聲音,以此突出其靜音性能。然而,經調查發現,其所謂的“靜音”僅指在最低檔位攪拌純牛奶時噪音小于60分貝,在廣告中隱藏了該條件。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僅因獲得一個片面條件下的“靜音”,就將靜音性能無限擴大使用,會讓消費者誤認為在任何情況下,破壁機都是靜音狀態,認定蘇泊爾構成了虛假廣告,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以及廣告費用4倍罰款348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套路二:消費欺詐
在消費購物時,“貨不對板”是消費者經常會遇到的問題之一,除了在樣式、外觀上,更有一些不乏商家會在更隱蔽的地方進行“動手腳”,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典型案例:消費者白女士在大連金鼎偉業商貿有限公司花費4500元購買了一臺格力“潤典”系列1.5匹空調,然而在安裝使用后,空調就狀況頻出,白女士為此撥打了格力服務熱線,然而卻被告知,其購買的空調為“無碼機”,無法享受廠家的整機6年免費保修服務及終身售后服務。2020年4月,大連市中級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法院審理,商家為了掩蓋其“串貨”行為,將機器上的條碼全部撕掉,違反了對產品進行真實標識的義務,同時,該行為讓白女士不能享受廠家的保修和售后服務,已構成欺詐,判令商家向消費者退還空調4500元并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13500元。

2021年1月,消費者田先生向媒體爆料稱,自己在京東商城購買的150英寸的電視實際上只有100英寸,完全不符合商家對電視的描述。經記者來到田先生家中實測,發現這款標識150英寸的液晶電視,當場測量液晶屏幕尺寸,長226厘米,寬130厘米,屏幕對角線長260厘米,折合約100英寸。“100英寸的液晶電視,價格不過1萬多元,150英寸的液晶電視,售價近5萬元,兩者的價格差了好幾倍。為了進一步確認此事,我去了附近的家電商場,我發現賣場中120英寸的液晶電視比我買的150英寸液晶電視還要大。”田先生發現京東商家的欺詐行為后,撥打110報警,舉報京東商家欺詐。對此,京東客服回應稱屏幕尺寸沒有問題,不建議消費者去消協投訴,也不建議走法律途徑維權。”
據了解,目前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已經對該起事件啟動專項調查,并已向京東發出調查函,通過約談、勸諭等方式,督促京東商城進行整改。

套路三:假冒偽劣
對于消費者而言,自然希望自己能購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然而,“山寨”產品的橫行,卻讓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掉進假冒偽劣的陷阱之中。
典型案例:來自惠州的消費者朱先生趁著雙十一在京東購買了九臺“海信”電視,然而收到商品后卻發現這批電視不僅包裝簡陋、連商標LOGO也是純手工粘貼上去的。在向媒體爆料并經調查后發現,原來該批電視品牌名稱為“Hisosen”,而非海信的“Hisense”,據朱先生稱,其前三個字和海信完全一樣,讓人難以分辨。在聯系京東客服后,京東客服表示,該商家系以“海信視聽”進行售賣,而非消費者認為的“海信”,事件曝光后,京東對商家進行了相關處理,并按照“假一賠三”的標準,按照電視價格三倍賠償金額賠付給了朱先生。

套路四:質量缺陷
質量問題是家電產品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而在小家電上,這一問題變得尤為明顯,質量不過關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使用體驗,甚至還可能對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造成損害。
典型案例:日前,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曾被主播李佳琦力薦的Tripollar初普美容儀被檢測出存在使用過程中燙傷皮膚的問題。據第三方檢測機構顯示,一款初普Stop EYE美容儀在使用過程中表面溫度高達74.1℃。相關專家介紹,當表面溫度超過標準限制46℃以上時,就有可能導致低溫燙傷,“第一次可能是五十度就覺得熱了,后面適應了可能七十度都不覺得熱,特別是如果質量不好的,溫控不好的,當發現有問題的時候,可能已經被燙傷了。”報道一出,“網紅美容儀致燙傷”登上微博熱搜,目前相關產品已緊急下架。

套路五:真假承諾
在消費購買前,消費者一般會對產品、以及商家的服務承諾進行詳細的了解,并以此判斷是否進行購買,然而,像電視一類的需要進行軟件系統更新家電,卻存在購買后真假承諾的問題。
典型案例:據澎湃新聞報道,來自四川的消費者溫先生于18年花費8000多元購買了一臺夏普品牌的智能電視,然而在2020年年底的一次電視系統自動更新后,發現原來的電視開機時間相比以往有所延長,原本僅出現品牌標志的開機界面,也變為了動態的開機廣告,而且大多是淘寶推廣等商業廣告,極大地影響了其使用體驗。更令溫先生不滿的是,在多次聯系客戶后,卻被告知他所使用的電視機型號無法設置取消或一鍵跳過廣告。早前,夏普官方還曾承諾,大部分機型(約占總量的76.8%)控制在廣告出現3-5秒內彈出廣告關閉提示,其中部分型號控制在廣告出現1秒內彈出提出。對此,有行業人士評價稱,這些品牌商家說一套做一套,整改后一切照舊,對用戶缺少基本的尊重,屬于典型的“店大欺客”。

套路六:維修貓膩
家里的電器出了故障,找專業維修人員是最保險的做法,然而,由于大多數消費者對家電維修技術缺乏了解,這就給一些維修商留下了可乘之機,“內行騙外行”更是成為了不少維修商的“生存之道”。
典型案例:在2019年的“3·15”晚會中,“家電維修”就曾被央視點名,“推薦高價配件”、“小問題大維修”、“見人下菜”、“返廠維修不返廠”是家電維修中的常見套路。據報道,一家負責橋區小天鵝家電售后服務的西安騰輝家電服務公司在上門維修一起洗衣機漏水問題時,在一番檢查過后,維修人員稱是因為滾筒變形需要更換,然而在維修時,維修人員表面上對洗衣機滾筒進行了更換,暗地里卻是只維修了排水管,據維修人員透漏給暗訪的記者稱,原來漏水只是因為排水管破損,滾筒并沒有問題。然而,這一來一回,原來成本不到40元的一次維修,收費卻高達400多元,而維修人員因此可以拿到200多元的提成。

套路七:消費糾紛
售后是消費中重要的環節,對于作為大件、產品使用周期長、非快消品的家電來說更加明顯,售后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消費體驗。然而近年來,售后難找、推脫責任、亂收費等現象卻愈演愈烈。
典型案例:據廣州日報早前報道,來自廣州的消費者潘先生在戴森官網上購買了一款戴森V7吸塵器,然而在使用打掃一次衛生過后,吸塵器出現了發出異常臭味的問題。潘先生2月19日寄出檢測,2月24日收到客服告知稱檢測到吸塵器主機進水,要支付980元的維修費用以更換部件。然而潘先生卻認為,新買的吸塵器還在保修期內,而且才使用了一次,如此高昂的維修費用顯然不合理,于是潘先生拒絕了支付維修費,并展開了和戴森售后之間的“扯皮”。令人意外的是,隨著事件不斷發酵,原本要潘先生支付維修費用的戴森售后態度在近日發生了180°的變化,同意對吸塵器進行免費維修,對此,潘先生認為,這是因為“315”快到了,戴森的售后態度才會發生轉變。

套路八:霸王條款
以前就有消費就是上帝的說法,不過,隨著網購的流行以及電商平臺的興起,各種各樣的“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和商家來了次角色互換,商家成為了“上帝”,而顧客變成了“孫子”。
典型案例:黑貓投訴顯示,2019年11月,張女士稱其在雙十一天貓購買的飛利浦電動牙刷無法正常使用,聯系商家要求退貨,然而商家卻表示,需要先去指定的飛利浦網點進行檢測,出具質量有問題的證明,才可以退貨退款。張女士認為,產品寄出來就是壞的,而并非是自己使用導致,卻要求消費者自費、費時費力去證明產品有問題,這顯然不合理。同時,張女士還收到飛利浦客服電話,稱商品一旦拆包,就不允許7天無理由退貨。然而,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我走過最遠的路,就是你的套路”,在這個特別的3·15日子,西柚希望商家和經營者能多一分真誠,少一份套路,家電企業在規范好自身的同時,也需要和有關部門一起督促、整治行業里的亂象。而作為一名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只有當消費者、商家、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消費環境才能變得河清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