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留給消費者的小樣(上)為較深棕色;消費者家家具的邊角料(下)為淺黃色
商報訊 (通訊員 沈虹 陳泓龍 記者 汪曉筠) 新家家具被“移花接木”,這讓消費者賀先生非常困擾。“去年,我在位于余杭區的一家家具店花了35萬多元定制了全套北美櫻桃原木家具,但是最近安裝時,師傅告訴我家具似乎不是北美櫻桃原木做的。我與鄰居家的櫻桃原木家具做了對比,發現顏色、重量都有些不同。于是我向商家提出了質疑,但一直協商未果。”賀先生將此事投訴到了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
35.5萬元買的北美櫻桃原木家具
大部分材料并非櫻桃原木
去年7月中旬,消費者賀先生在位于余杭區的一家家具店花了35.5萬元定制了全套的北美櫻桃木原木家具,并于去年7月26日支付了全款。
今年4月,賀先生的房子裝修得差不多了,商家送來了全套定制的家具。“4月底,商家的安裝師傅上門安裝。其中有些木板需要安裝到墻上,安裝師傅在打螺釘的時候發現有些問題。安裝師傅表示他是按照北美櫻桃原木的材質硬度計算并打螺釘的,但是螺釘似乎有些卡不住。師傅懷疑這可能根本不是北美櫻桃原木。”賀先生說。
“因為我當時是看了鄰居家也購買的是這家公司的北美櫻桃原木家具,于是,我就拿了點邊角料去和鄰居家的邊角料對比,結果發現,顏色、重量等都與鄰居家不同。”
“我有個朋友是這方面的專家,我請他看了一下,他稍微幫我做了一下檢測發現這其中有大量非北美櫻桃木的便宜木材,甚至還有部分區域使用了復合板材。”賀先生認為,家具商這是在欺騙消費者,他將此事投訴至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
多了“工藝”兩字,材質天差地別
經余杭區消保委調解商家賠償消費者28萬元
接到投訴后,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了解。
據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表示,“當時,家居公司負責人稱,合同中注明的是‘北美櫻桃木原木工藝’字樣,因此家具只需使用相應工藝,對實際使用木種并無約束。賀先生則表示,在合同簽訂全程中,家具銷售人員始終強調定制家具為北美櫻桃木原木家具,之所以會選擇定制,也是看中木材。雙方就此點爭執不下。”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在了解事情經過后,我們表示,雖然家居公司在合同中標注了‘北美櫻桃木原木工藝’字樣,但應考慮到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容易被‘北美櫻桃木’等字眼吸引。經過多次調解,家居公司負責人表示愿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消費者28萬元,對此賀先生表示滿意。”
以“工藝”為由擴大材料適用范圍
存在“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嫌疑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合同共有5個大項和138個小項,其中125個小項提到了‘北美櫻桃原木工藝’字樣,13個小項為‘松木原木工藝’字樣。而在商家提供的成本核算表中,提到‘南美櫻桃原木109次,松木原木13次,美國楸木11次,北美櫻桃木9次。”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在調查中,我們對照商家的進貨單發現,商家標稱‘北美櫻桃原木’為美國櫻桃木,是該套家具使用的木材中最貴的;其次是商家標稱的‘南美櫻桃原木”,其對應的是‘赤楊木’;價格較低的為商家標稱的‘美國楸木’,對應的是黃楊木;價格最低的是松木。”
“以‘工藝’為由,肆意擴大家具材料使用范圍,存在‘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嫌疑。”余杭區消保委瓶窯消保分會工作人員強調,消費者在簽訂大額消費訂單時,對合同沒有仔細閱讀,并一次性付清了貨款,給維權埋下隱患。
■消費提醒
在此,消保部門提醒:在定制家具時,一是選擇口碑好、有相應資質的廠家;二是將家具的材質、尺寸、交貨日期和售后維修等以合同方式明確,仔細核對合同內容,任何存在疑問的地方,都不能只聽口頭解釋,必須在合同中文字注明;三是在交付貨款時選擇分期付款;四是家具交貨后要仔細查驗;五是應妥善保存合同和相關票據,發生消費糾紛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消保部門投訴反映,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