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包工頭購買114萬元假冒注冊商標瓷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后,鄂州警方介入調查,層層挖出假冒品牌瓷磚銷售鏈條,先后赴多地將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的三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2013年河南籍包工頭馬某通過朋友介紹與個體工商戶江西人曾某相識。2014年11月,馬某在湖北葛店開發區某工地承包項目,曾某向其推薦某品牌白色墻面瓷磚,稱其銷售的品牌瓷磚比專賣店價格低,且一定是貨真價實產品。
馬某相信了曾某并與曾某當月簽訂了購銷合同,以每平方米57元的價格在曾某處購買總價值為114萬元的白色墻面瓷磚,并將瓷磚送到葛店開發區某工地施工現場。
2014年12月4日,湖北省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員聯合該品牌瓷磚生產廠家在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工地上堆放的共計約2000余平方米瓷磚均不是其公司生產或授權生產,為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已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涉嫌犯罪。當年12月15日,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此案移交給葛店開發區公安局經偵大隊處理。
“這批瓷磚是我以每平米57元的價格從江西的曾某處購買的,我并不知道是假貨!”根據包工頭馬某所述,葛店開發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立即趕赴江西,2016年4月28日,大隊民警經過走訪摸清了曾某在江西的瓷磚銷售點,5月5號,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大隊民警成功將外出進貨歸家的曾某順利抓獲。
“瓷磚是我以每平米35元的價格從河北的李某處購買的。”根據曾某所述,葛店開發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又緊急趕赴河北,5月中旬將李某抓獲。
在對此案進行進一步梳理過程中,經偵大隊民警在依法傳喚馬某未果情況下,5月底將馬某列為網上逃犯。通過摸排馬某活動軌跡,8月2日,大隊民警遠赴河南周口市將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的網上逃犯馬某抓獲。
目前,嫌疑人曾某已被依法起訴,嫌疑人李某已被批捕,嫌疑人馬某被刑事拘留。